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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通知——关于加强汛期生活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0-08-17 13:47:58   浏览次数:1509
 
 
 
 
关于加强汛期生活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乡镇自来水厂:
近日,我市连降暴雨,造成严重洪涝灾害,为确保洪灾后不发生大的疫情,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医疗卫生机构和水厂要将汛期各项生活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为此,区卫生局将组织开展汛期生活饮用水及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检查,现将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源卫生防护是否符合《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要求;
二、水处理剂进购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和卫生要求;
三、水处理池是否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四、水质监测情况;
五、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
六、疫区的消毒(包括受污染场所的终末消毒等)、隔离措施落实情况;  
七、消毒药剂的储备情况;
八、对不明原因疾病暴发疫情是否采取监控措施;   
九、医源性感染控制管理机制(机构、人员、措施、管理制度);  
十、发热、肠道门诊设置情况、隔离、消毒管理措施;  
十一、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或者疑似病人的分泌物、排泄物、污染场所(物品)的卫生处理;  
十二、使用的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和卫生材料一次性医疗器材的卫生管理(是否从合法企业进购,是否索取卫生许可证件 、产品卫生质量以及存放场所卫生情况等)。
二0一0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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