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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通知——关于在全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08-22 08:04:40   浏览次数:1851
 
 
 
 
关于在全区开展打击非法行医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大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力度,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行为,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安徽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卫监督秘〔2011〕263号)和市卫生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具体行动安排如下:
一、工作重点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
2、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3、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
4、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行为。
5、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宜秀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吴福华
副组长:张  春    鲍克彪
成  员:程金凰    许邦安    吴家庆
具体执法行动由区卫生监督所组织实施。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按照摸底排查、清理整顿、立案查处三个阶段进行,对全区非法行医进行集中摸排和整治。时间安排在8、9两个月。此次专项行动将根据《转发安庆市卫生局、安庆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安庆市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衔接配合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宜秀卫〔2010〕142号)要求,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届时将与区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办案,两部门齐抓共管,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展开。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四、工作要求
1、全系统上下要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区卫生局将专项行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区卫生监督所要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狠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本次专项行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要加大对非法行医的社会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及时进行通报。要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参与。
3、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把群众投诉举报作为发现非法行医的重要线索,建立举报受理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我区打击非法行医举报投诉电话:5533120,5571775。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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