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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安全——关于加强春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05-09 09:54:09   浏览次数:1697
 
 
 
 
宜秀食安委 [2012]1号
关于加强春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
工作的通知
 
区食安办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12年春节即将来临,同时,区人大和区政协会议也即将召开。为了切实加强春节、“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现就春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节日食品安全
 春节是全国人民的传统节日,节日期间,食品消费和群体性就餐增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易发、高发。区食安办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责任;要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重点区域和食用油、米面、肉类、蔬菜、水产品、豆制品、糖果、干货、酒类、保健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管力度;特别要注重和加强节日期间群体性聚餐尤其是“年夜饭”的饮食安全监管,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二、及早谋划,做好“两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区人大和区政协会议将于近期召开,人大、政协两会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区食安办要安排好对接待宾馆食品安全隐患的预先排查工作,要根据要求,提前安排好食品安全保障人员和设备,切实保障两会期间代表和委员们的饮食安全。
  三、加强值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准备工作
区食安办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严格执行春节、“两会”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要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同时,要积极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从人员和物资上做好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有效控制事态。
  四、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区食安办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强化节日期间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培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科学饮食知识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名优企业,引导群众科学消费。
  各有关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将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人员及其联系电话于元月15日前报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939442.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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